王方杰:中纪委典型案例有何典型意义?

2013年03月20日08:17  重庆晨报 微博

  日前,中央纪委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,强调要进一步严明纪律,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。通报要求,要令行禁止,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。  (新闻详见本报今日3版)

  昨日,中央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,再次表明了中央转变机关干部作风的决心。

  这些被曝光的“典型”案例,可以说在很长一段时间具有“非典型”性。在人们印象中,以往,一个财政局长请朋友吃个饭算什么?县委书记找人借个车算什么?开干部集体大会顺便旅游旅游算什么?更不用说,开个洽谈会吃吃喝喝,新办公地落成庆贺庆贺,动用小金库给职工意思意思,简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。

  但现在不行了。要被撤职,被警告,被问责。用了的还得掏出来,吃了的还得吐出来。是以前没有相关的纪律规定吗?不是,是没有相应的道德约束吗?也不是。问题的根本在于,这些纪律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,这些道德准则没有获得很好的彰显。不想斗硬,不敢斗硬,归根结蒂是不敢触及利益者的利益、权力者的权利。

  在中央八项规定出来之后,曾经也有部分官员持观望态度,存有“避风头”心理,以为风头过去,走走形式,一切都将恢复平静。但事实证明,只要真正斗起硬来,敢于坚持,权力也并不是老虎的屁股,摸不得。惩处了腐败,赢得了民心,整肃了陋习,开启了新风,很大程度上为自身改革赢得了时间和动力。

  最近中央进一步强调,执行各项制度规定,决不能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,决不能走形式、搞变通。要加大惩戒力度,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手段,不仅要严肃追究直接人员的责任,而且要依据规定对有关领导进行问责,同时经济上予以退赔。

  也有人认为,中央纪委曝光的这6起典型案例,还不够“典型”,这些通过监督落马的大多是县乡领导,充其量只是打了“苍蝇”,没打到“老虎”,一个小小的村官落马上升不到中央纪委典型案例的“高度”,起不到杀一儆百的作用。

  这一方面提醒纪检部门应该在监督过程中要真正“不唯上下,一视同仁”,敢于苍蝇老虎一起打。另一方也提醒地方各级纪检部门应该有所作为,一级监督一级,上级管好下级,层层曝光,次第推进,建章立制,形成强大的官场舆论和民意氛围。只有这样,反腐败,转作风才会取得实际效果。

  至于公布的六起典型案例,其意义不在于有多典型,而在于传递一种反腐的高压和常态。小小村官也能“上榜”,说明转变作风没有小事。

  通过纪检监察、社会监督、法律约束转变干部作风未来必将成为一种常态,不会有先监督谁后监督谁之分,在处理上也不应有级别高低之别,只要把握好法律惩处和纪律处分的红线,既不要误伤官员,更不能放过贪官,就会满足人民新期待,建立官场新秩序。

  重庆晨报评论员 王方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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